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生命科学系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办法
为加强我系学风建设,引导学生乐学、善学,及时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帮扶,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加强学业困难学生帮扶的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第十九条有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表述中明确提出,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指标明确要求:学校要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政策与措施,开展行之有效的学风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学习主动、奋发向上;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形成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机制;开展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学生比较满意等指标。
第二条组织机构
系成立“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组,组长由系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学业帮扶志愿者等组成,结合本系实际,全面、细致、深入地开展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和教育工作。
第三条学业困难学生的认定原则
针对学业困难学生利用“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预警机制及时筛查,重点排查因经济贫困、心理脆弱、学籍异动、生活独立、网络成瘾、罹患重大疾病、思想偏激、受到违纪处分等造成学业困难的学生,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并开展诊断会,进行集体讨论,“会诊”是学习能力还是学习态度问题。组织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学业帮扶志愿者等对这些学生建立档案,及时跟踪了解,并给予重点关注与扶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学业困难学生。
1、一学期累计旷课10学时(含)以上,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
2、课程成绩 不合格数较多,但未达到学业预警者。
3、按教学计划规定将予以学业预警者,以及因学业成绩未达到有关规定而“编入下一年级”者。
4、所学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5,将影响学位授予者。
5、因学习违纪受相关处分,将不能授予学位者。
6、因网瘾或其他原因造成学习成绩明显下降,或厌学情绪严重及其他认定需要帮扶者。
第四条工作内容
工作人员 | 具体要求 |
班主任 | 1、谈话。(谈话记录表见附件) 对于一级预警,进行每月一次的谈心谈话。对于二级预警,进行两周一次的谈心谈话。了解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习状况,并积极帮助其进行选课咨询和学业规划,使之科学、合理、可操作。 2、学业困难学生监督。 对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习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分析和指导。 |
辅导员 | 1、谈话。(谈话记录表见附件) 对于二级预警,进行每月一次的谈心谈话。对于三级预警,进行每两周一次的谈心谈话。 2、志愿者监督。 对学业帮扶志愿者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工作。 |
专业教师 | 1、课堂重点关注。 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教学指导作用,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课堂重点关注,包括出勤、课堂提问、课后作业等。 2、答疑解惑。 在必要情况下,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集中答疑解惑。 |
志愿者 | 与学业困难学生结对,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
第五条具体帮扶措施
每学期初,由教务处、系学工办开展学业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组研究决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困难学生采取针对性帮扶计划:
帮扶类型 | 类型判定 | 帮扶要求 |
一级帮扶 | 被认定为学业困难学生,且不及格学分在12个学分(含)到15个学分(不含)以内的。 | 1、其所在班班主任、责任区辅导员应及时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个性谈话,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制定下阶段学习计划。 2、并电话告知学生家长。 |
二级帮扶 | 被认定为学业困难学生,且不及格学分在15个学分(含)到25个学分(不含)以内的。 | 1、其所在班班主任、责任区辅导员应及时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个性谈话,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制定下阶段学习计划; 2、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将书面预警通知书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学生家长; 3、进行学业帮扶志愿者一对一结对,帮助、监督下一阶段的学习,提高学习成绩。 |
三级帮扶 | 被认定为学业困难学生,且不及格学分大于25个学分(含)的。 | 1、其所在班班主任、责任区辅导员应及时与学生进行谈话; 2、联系家长来校,组织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班主任、辅导员进行面谈,告知学习情况及学位弥补方法。 |
第六条学业帮扶志愿者激励措施
1、系“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组应认真对志愿者进行选拔、培训和管理,认真登记备案,指导他们日常帮扶工作,做好帮扶记录,最终对符合要求的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时数认定。
2、系“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组将对帮扶活动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对在帮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相关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不折不扣地做好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2、每学期要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统计学业困难学生学习情况,总结开展帮扶工作的成绩与不足,部署下学期的帮扶工作。
3、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建设,深入灌输职业道德理念,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优化育人环境,努力构建教书育人和全员育人平台。积极配合、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开展和支持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院风和学风建设。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生科系学工办。
附件:生科系学生谈话记录表
Public/upload/20150408_093947110.doc
生命科学系学工办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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