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生命科学系团总支学生会(以下简称“生科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在生科系党支部正确领导、系团支部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科系师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做好生科系领导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系内外联系,不断完善生科系学生会自身建设,组织系各项学生活动;参与我系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沟通联系我系各级部门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老师和同学、同学与同学之间的团结。积极参与我系民主管理,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协助我系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协助我系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居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取得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籍的生命科学系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除外),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各级组织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拥有利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四)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系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根据有关规定,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可参与系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各级组织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三)会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搞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四)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团总支学生会的组成和职能
第八条团总支学生会的组成:
团总支:团总支副书记、宣传部、新闻中心、外联部、组织部、助学服务部、
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生活纪检部、体育部、文娱部
第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主要职能:
团总支
(一)团总支副书记:
(1)协助团总支书记完成党建工作;
(2)宣传党的思想,方针,政策,并给与贯彻落实;
(3)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动态;
(4)参与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二)宣传部:
(1)负责学生会整体形象的设计和策划;
(2)以海报、橱窗、学生刊物的形式宣传介绍学生会各项大型活动;
(3)举办各种具有一定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的展览、宣传活动及各种具有纪念意义的宣传活动;
(4)举办书法、绘画、摄影等各种竞赛,浓厚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同学艺术情操;
(5)负责重大活动舞台的背景设计和布置;
(三)新闻中心:
(1)主动采写新闻,提高拍摄艺术,强化新闻时效性、准确性、可视性,积极报道师生学习、生活、活动的动态。;
(2)重视校园活动,积极策划并参与各项活动的专题报道;
(3)发觉周围师生们关心的事情,利用本部门的优势,积极采访相应的主管部门,做好校园文化传递工作;
(4)树立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活动报道,养成快速反应工作作风,保证每日通讯畅通;
(四)外联部
(1)配合系开展社会实践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寒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调查活动;
(2)负责大型晚会及活动的赞助项目。
(3)辅助系活动的召开与社会企业的联系。
(五)组织部
(1)负责组织对团员、学生、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考核的具体实施;
(2)强化对团员的管理,积极组织团内活动,督促班团支部建设,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3)组织干部培训,监督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日常行为,提高干部意识和素质。建立学生干部档案记录;完善学干部考核制度并对全体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4)组织全系政治学习;
(5)具体负责全系评优评先的实施工作。
(六)助学服务部
(1)贫困生和助学贷款的审核;
(2)负责统计学生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
(3)负责每月心理委员的报表发放、收集,召集并参加心理委员例会。对各班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即时向老师汇报情况。同时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心理活动。
(4)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整理相关文件;
(5)组织和领导我系同学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会
(一)主席团: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好学生会各部门相关工作,
布置检查以及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并进行工作总结;
(2)制定年度、学期工作思路、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3)深入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深入了解团学组织成员思想状态;
(4)负责学生会内部考核,评比及其他联谊活动;
(5)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各方面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向主管部门汇报会议情况;
(6)深入部门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各成员思想状态。
(7)做好决策性工作,确保系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1)副主席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工作,并负责自身分管工作;
(2)主席不在时,副主席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二)办公室
(1)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及常务工作;
(2)及时收取文件,做好文件的摘录、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统一保存学生会的各种工作文件,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及各种其它有关资料;
(4)负责向各项工作、活动的相关人员传达信息,并及时记录信息传达的各项情况。
(三)学习部
(1)配合领导老师做好教学工作及学风建设工作,积极主动收集同学们对教学和学习方面意见,及时反馈;
(2)开展互帮互助的学习活动,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组织各种学科竞赛、作业展览、知识竞赛等活动;
(3)及时反映团学干部学习成绩及学习状态。
(4)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类活动。
(四)生活纪检部
(1)负责全系大型活动的纪律维持及督促全系学生文明行为养成;
(2)负责全系学生晚归外宿的检查和统计上报处理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和教室卫生管理;
(4)负责全系的上课考勤和纪律反馈;
(5)做好学生寝室“文明寝室”评比工作,推动寝室文化建设;
(6)协助搞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体育部
(1)负责组建系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等体育代表队,并组织各种运动竞赛活动、课外体育锻炼活动;
(2)督促、协调各班开展体育活动,特别加强运动会的开展;
(3)制定阶段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工作计划,并总结工作。
(六)文艺部
(1)负责组织策划各类大型的文娱活动,如“迎新晚会”等;
(2)负责策划开办各类文艺类竞赛,发掘培养文艺活跃分子,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3)负责我系各类文娱宣传活动。
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的职能:
(一) 学生会主席是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指定学生会本学年的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工作活动。负责召开部长会议,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行使代表权,决策权,定期向领导老师汇报工作;
(二) 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分管各职能部门,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守情况,帮助各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对违纪成员做出及时的处理,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三)各部部长带领本部干事在主席团的指导下认真负责,活泼大胆,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主席团的安排,并对本部干事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负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的能力及政治修养;
(四)学生会干事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日常工作。干事可根据活动情况,向部长提出全面的建议。在活动中体现自己的特点和主动性,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虚心向他人学习。
第四章 学生会议事准则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制。学生会的任何一项大型活动必须要主席﹑副主席来负责。部长跟分管主席须及时紧密联系,活动的整体策划整个进程必须保证消息畅通,顺利进行。该部门负责的项目需要其他部门协调的,任何部门不得无故推辞。
第十二条 明确管理关系。学生会成员必须对自己的上级负责,有问题需第一时间同直接领导的部长取得联系,避免越级报告带来不便,以致不能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 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学生会成员必须处理好与自己上下级的关系,因此种原因对学生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主席团经领导老师批准可以辞退该成员。
第十四条 制度制定须按程序。学生会制度由办公室制定上报主席团同意实施,其他各部原则上不得私自制定与其部门有关的制度性文件,如制定必须交给办公室审查并由办公室上报主席团讨论,主席团四分之三以上的人赞同方可实施。如没经此过程直接实施的部门规章,学生会成员可视其无效。
第五章 学生会活动总结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报团总支学生会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第十六条 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对于未及时上报的部门,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第十七条 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统筹有关部门一同编写活动总结;
第十八条 各部门在活动中应注意统计组织人员、获奖人员、参与人员地名单,并附在活动总结后,报办公室存档,以便干部考核;
第六章 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记录。
第二十条主席团据情况召开部长级会议,通报学生会工作安排,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互相间的了解和信任,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各部部长必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开展的有关工作重心大致内容,活动时间、地点,以及活动中需要配合的部门,及策划和总结情况。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各部视情况召开本部会议,总结本部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会议必须有记录,并定期将记录交于学生会办公室归档。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定期向领导老师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迟到或早退。未能出席会议者,须向学生会办公室请假;迟到或早退的,须向办公室说明情况。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超过两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清退决定,并及时上报团学老师。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累计超过五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清退决定,并及时上报团学老师。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每位同学例会时请主动签到,签到时不得代签,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均视为一次未到。办公室须对请假或无故缺席例会者做好详细记录,纳入干部考核中。
第七章 团总支学生会值班制度
1、实行各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表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每期具体情况排定。
2、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登记值班人姓名,如遇换班或请假等,也请在值班记录上标明以便进行工作总结。具体值班事务如下:处理学生会日常接待及其他有关事务,管理好学生会办公室公共财物,如有借用办公室物品的请值班同学做好登记,填写物品借用表。
3、值班人员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姓名,时间,(若换班,须注明),日常事务,来者登记记录
,物品借用
(2)做好来人接待工作,并注意文明礼貌。
(3)打扫办公室卫生。
(4)值班结束后应将桌椅,报刊摆放整齐。
(5)做好突发性工作,协助好老师开展工作。
4、未能按时值班的,须提前做好换班手续,不得无故缺班,不得迟到早退。
5、学生会办公室每星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例会时向团总支学生会全委员通报。
6、无故缺席1次,期末“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纪律”扣1分,且个人及所在部门将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上被通报批评;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班个人及所在部门取消评优资格。
第八章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 考核基本思路
1、考核标准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进行打分制)。
2、考核模式
(1)团学相关负责老师评估主席团成员;
(2)主席团负责评估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讨论形式) ;
注:考评小组负责监督考核过程。考评小组由团学老师和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
3.信息收集
(1)各部定期会议记录;
(2)各部活动计划书,活动总结报告;
(3)部长,副部长,同学的意见。
二、考核措施(总分100分)
1.思想道德方面 (共10分)
是否拥护中国共产党;是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是否思想先进并能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计3分)
是否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是否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计3分)
是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爱校、爱系、爱班级、爱寝室;是否具有很强的集体观念;是否能够积极参与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计4分)
2.学习成绩方面 (共20分)
学习态度是否明确;是否不旷课、不早退、不迟到;是否能认真遵守课堂纪律;是否积极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计8分)
学习成绩能否保证班级前二分之一;有无挂课情况;是否已过英语4、6级;是否已过计算机2、3级。(计8分)
奖学金以及学科竞赛上的获奖情况。(计4分)
3.生活纪律情况 (共10分)
是否准时出席例会、值班;有无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有无表扬批评现象。(计5分)
学生干部个人形象是否良好;是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区域内能否起表率作用。(计5分)
4.工作能力方面(共60分)
(1)工作态度(共20分)
到会率情况;(计10分)(一次无故不到扣3分,迟到扣1分) 能否接受上级安排,能否重视工作,是否热爱本职工作;(计5分)周期性汇报工作情况,并及时总结(计5分)
(2)工作能力(共10分)
能否较好的组织安排工作,体现领导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相关部门的业务素质;能否较好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3)工作成绩(共20分)
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目标);(计10分)工作中是否获得各级奖励;(计5分)群众的反映情况;(计5分)
(4)工作作风(共10分)
工作是否客观、公正; 是否敢于创新;是否能做到以身作则。
说明:
1.本考核采用自评和互评两种方式结合,各占50%,总分以两栏的最后平均分为准。
2.考核标准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根据得分,按学院相关文件比例划分四个等级)
3.考核模式
(1)主席团负责评估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讨论形式) ;
(2)组织部评估各部长,副部长;
(3)团学老师评估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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