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1届毕业生第八学期入学报到注册及教育管理工作的
2017-09-29
点击:[]
各系: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学生入学后,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凭缴费凭证到所在系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注册后方取得该学期学习资格。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经认定,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就加强毕业生第八学期报到注册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应根据制度相关规定,本学期结束前及时通知毕业生按时完成下学期的入学注册;
2.毕业生就业意向实践申请工作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毕业生就业意向实践工作的几点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于需要外出参加单位试用或已有就业意向需要做进一步接洽的毕业生,在办理完报到注册手续后,填写毕业生外出请假单(附件一)和承诺书(附件二),经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及系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离校;
4.各系应加强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对于已经在外参加单位实习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及时做好补办手续,对于违反有关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各系学工办、责任区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应严格管理,逐个落实对外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全面掌握有关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附件:Public/upload/20141209_152915353.doc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毕业生外出请假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毕业生请假外出参加试用及就业联系承诺书
上一条:医药与健康系关于开放第二期学习团队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第15周工作行事历
关闭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