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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点击次数:

各系:

为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激励和促进其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0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0年12月15日——2010年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辅导员考核对象为2010年度在岗的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对象为2010年度在岗的班主任,不包括辅导员。

三、考核比例

辅导员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15%;班主任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名额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良好不超过30%;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不满一年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

辅导员考核等级由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提出意见,院学工部根据各系情况综合后确定,班主任考核等级由系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本系比例直接确定,报学工部审核备案。

四、考核程序

1. 12月15日——12月17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总结;

2. 12月18日——12月23日各系考核;

3. 12月24日 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工部;

4. 12月25日——12月31日评定、审核并发文。

五、工作要求

1.各系要成立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当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结合起来,周密策划,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2.各项考核工作既要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师生认可,又要做到规范管理,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发挥实效。

3.本次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要协调好各项工作的进度,确保考核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4.各系可将本次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Public/upload/20141209_153652358.doc

1.辅导员(班主任)年度岗位考核表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班主任考核评比办法

4.班主任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主题词:教育 教师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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