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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对延迟离校毕业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2017-09-29   点击:[]

根据学院安排,2014届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19日,但部分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离校。由于非毕业班学生正进入复习迎考阶段,且将进行寝室调整,客观上需要2014届毕业生尽量按时离校。为保证大部分毕业生按时离校,以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特明确以下意见:

1、非特殊原因,原则上要求毕业生于6月19日按时离校。

2、因特殊原因需要在6月20日及以后离校的同学,请在17日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延迟离校,需经系同意后方可继续住宿,但务必于6月25日前离校。

3、在校住宿期间,须继续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如需调整寝室,延迟离校同学须无条件服从统一安排。

请各系严格把关,做好情况核实与签批工作,于6月18日将申请延迟离校同学的汇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泓处,邮箱:87456761@qq.com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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