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金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年9月,绍兴远大轻纺原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马鑫先生在我校捐资设立了“陆金花慈善基金”和“金花奖助学金”。“金花奖助学金”旨在专门奖励和资助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学生志存高远,奋发进取,成长成才,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金花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金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在册的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金额
“金花奖助学金”每年发放奖助学金金额8-10万元,具体根据当年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其中“金花奖学金”一等奖上限为每人3000元,二等奖上限为每人2000元;“金花助学金”上限为每人1000元。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三)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推荐获得“金花奖学金”一等奖;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达到所报学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推荐获得“金花奖学金”二等奖;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未上线的同学可推荐获得“金花助学金”。
四、时间安排
(一)5月11日前,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报材料、汇总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5月15日前由各学院统一将评奖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发展服务中心(一)办公室(河西体育馆南阶梯下),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88341839,邮箱:tqf@usx.edu.cn;
(二)5月19日前,学生工作部(处)汇总申报材料与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公示;
(三)5月22日前,将评选结果与捐赠方沟通协商,择期召开“金花奖助学金”颁发表彰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金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意义,全面理解捐赠方的捐赠意愿和目的要求,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
(二)相关学院要建立获奖(助)学生档案,并对奖(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引导获资助学生积极面对生活困难,学会坚强,懂得感恩,以更加奋发进取的精神完成下阶段学业。
(三)请各学院根据时间安排,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第二届“金花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
2.绍兴文理学院第二届“金花助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
3.绍兴文理学院第二届“金花奖助学金”申请表
Public/upload/20150508_102359141.doc
绍兴文理学院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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