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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9-29   点击:[]

各系(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30号)。现将本通知转发各部门。另对相关重要事宜强调如下:

一、申报数额

省教育厅将从2013—2016年,每年启动实施400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000项的 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项目实行“分名额到校、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制”,我院本年度申报配额分别为2项(教改)和5项(课改)。

二、立项范围

1.教改项目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突出应用型高校建设,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可以参考《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的立项指南,一般不直接使用指南中选题作为研究题目。

2.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实际能力提高。

三、申报条件

1.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各校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2.课改项目的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主持“自主—合作学习”课程教学模式项目的教师请积极申报,同等情况下将优先予以推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3.尚有省教改项目和课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结题方式

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教学改革项目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由教育厅统一安排,经各校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由教育厅审核并公布结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组填写教改、课改相应申报书,提交到所在部门初审。由系部将所有申报书连同《汇总表》送教务处,电子稿发ypjyzx204@163.com,纸质材料暂一式一份。教务处的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4日。

2.教务处将组织院内评审、公示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修改,在6月15日前录入“浙江省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

六、其他说明

1.省2015年度教改、课改项目立项范围、申报基本要求和项目管理主要参照《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要求执行。

2.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暂按每项目最高1.5万元填写。

3.附件所挂压缩包中有:2015年度省教改、课改项目申报通知;2013年度省教改、课改项目申报通知、指南等;系部负责填写的《汇总表》等3类材料。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中心刘老师,电话:88348790。办公室地址:南山校区1号楼204室。

本项工作时间紧,又关乎教师利益,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妥善组织,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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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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