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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与健康系学习团队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7-09-29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学院基于“全程育人”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的办学思路,使第二、第三课堂在学生成长成才上发挥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作用,帮助我系学生更好地规划大学学习生涯,利用配备指导教师的学习团队为平台使课内课外的学习活动在主题的指引下有意识的有机融合,打造一个全覆盖的学习网络,我系开展了学习团队建设工作,为使相关工作更规范、有序推进,结合我系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本暂行办法。第一条 学习团队建设领导小组

由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学工办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生会主席、团支书、学术部负责人组成本系学习团队建设领导小组。授权学工办负责总体协调,学生会学术部承担日常事务。

第二条 学习团队项目立项

项目来源可为教师申报和学生申报。申报人要填写《项目申报表》,注明项目主题、内容、类型、价值、对成员素质要求以及项目容量等。项目类型一般为考研、竞赛、科研、创业、考证以及综合类。

考虑我系实际,在学习团队项目主要依靠教师从自身的科研与社会服务活动出题的起步阶段,我系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原则上都需参加。

第三条 学习团队成员刷选

学习团队项目公布后,学生根据兴趣填写《申请参加具体项目的志愿表》。系专项工作小组对申请志愿在以学生为本的基础上确定刷选规则。刷选结果要面向师生进行公示和公布。

第四条 学习团队项目运行

以项目为单位开展活动,指导教师布置任务和考核要求,学生根据任务自主安排活动,指导教师做好观察、指导和考评。要求在项目启动后1个月内,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以备相关方面调阅、检查。具体考核方式由指导教师规定,建议在纪律、态度、能力等多角度进行评价。

每个项目设立组长,若成员人数超过20人,可设多名小组长,具体人数由指导教师自定。另为体现党员在学习上的“标兵”作用,党员、预备党员作为组长、小组长的第一选择对象。组长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团队的日常管理,同时组长作为学习团队相关工作的联络专员,接受学术部相关工作任务,享受学生会干事同等待遇。

第五条 学习团队绩效考核

每学期末,由项目自行组织本学期的学习团队建设绩效考核,学生个人提交《参加学习团队学期总结表》到组长,汇总后报指导教师对每位学员的表现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对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学员,予以系内通报表扬或批评,其结果与学生各类评优评奖、党员推选和转正等挂钩。另由组长负责填写《学期学习团队运行总结表》,交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到学工办,由学工办负责统一公布。

每年末,系学习团队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总结材料以及过程考核评出若干系一级的优秀学习团队项目和学习团队优秀学员。对被评为优秀学习团队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学习团队优秀学员在系相关评优评奖以及各种绩效考核中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并给以一定的精神和物质鼓励。

第六条 每年末,开放项目调整(新增、撤销、调整主题等)的申请。新一批项目确定后接受学员对原项目的改退选申请。为保证学习效果的长效性,鼓励学员长期参加同一或同类项目。

第七条 本办法由系学工办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医药与健康系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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